罗马书 7:8
经文
保罗在这里用了一个带着火药味的词:罪"趁着机会"。原文里那个字指的是军队抢占的滩头阵地,是进攻者借以立足的据点。他说:罪抓住了这个据点,而这个据点不是别的,正是 神所颁布的诫命本身。那条"不可起贪心"的命令一进到他心里,各样的贪心反倒在他里头苏醒、骚动起来。紧接着他给出一句冷静得近乎可怕的结论:"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"不是说罪本来不存在,而是说它蛰伏着,像冬眠的蛇,直到一道圣洁的禁令把它惊醒。
核心
这节经文翻转了我们本能的宗教逻辑。我们总以为:人之所以犯罪,是因为不知道标准;只要把规矩讲清楚,人就会好起来。保罗说,恰恰相反——规矩讲得越清楚,里面那个东西反而越活跃。问题从来不在诫命,而在接收诫命的那颗心。禁令落在一颗背叛的心上,不是止住欲望,而是给欲望指了方向,甚至给了它一种被禁止才有的甜味。
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后面必须急着澄清:"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"他不是在控告 神的律法,他是在指认一个寄生者。罪不能自己造出什么好东西,它只能劫持好东西。而这正说明:人的困境不是教育问题,是生命问题。你若只是缺知识,多给你几条诫命就够了;你若是被卖给了罪,再多的诫命只会让你更清楚地看见自己挣不脱。这也是为什么保罗在第四节早已把答案放在别处:不是更好的律法,而是"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"那一位。
一条贯穿的线
保罗这句话不是凭空想出来的,它背后站着伊甸园。创世记第三章里,那条蛇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 神的一条禁令拿来当作撬棍:你们真的不可吃吗?那棵树在禁令颁布之前并不特别诱人,禁令一下,它忽然"悦人的眼目"。"罪趁着机会,就藉着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"——第十一节这句话几乎是夏娃那句"蛇引诱我,我就吃了"的回声,连"引诱"和随之而来的死,都对得上。
所以保罗在第七章里讲的,不只是他个人的挣扎史,而是整个人类的历史被压缩进一个"我"字里。而解药也在同一条线上:那个在园子里被引诱的亚当失败了,那个在旷野里被同样手法试探的基督没有失败。第四节的"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",就是这条线的终点。
镜子
你大概认得这种机制。医生说这样东西不能吃,你从前根本不想吃,现在天天惦记。你对自己定下十一点关机,结果从来没有哪个夜晚,手机像被禁止之后那样迷人。你答应配偶不再提那件旧事,而那句话就在舌尖上发烫,等一个出口。你甚至在教会里见过:最严格的规矩,常常孵出最隐蔽的罪。
保罗要你看见的,不是"我意志力不够",而是"我里头有个东西,专门拿好的东西当武器来对付我"。这一认,比一百次下决心更有用,因为它把你推到第四节那位活着的主面前,而不是推回到你自己的努力里。
今天就做一件事:拿一张纸,写下一条你反复对自己立下、又反复失败的规矩,在它旁边抄上第四节那几个字——"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",然后把它大声念出来一遍。
难题
那么, 神明知诫命会被罪劫持,为什么还要颁布?这不等于递刀给凶手吗?保罗自己感到这问题的分量,所以两次喊出"断乎不是"。他给的答案在第十三节:"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"诫命的作用之一是显影,是把暗处的东西逼到光里,让你看清你面对的不是坏习惯,是一个要杀你的东西。
但说实话,这个答案没有把所有疼痛都解释掉。为什么 神选择先让人看清绝望,再给出拯救,而不是直接医治?保罗没有回答。他只是在走过这一整章的黑暗之后,发出那声呼喊:"我真是苦啊!"然后才说"感谢 神"。顺序不能颠倒,而顺序本身就是奥秘的一部分。
主角
这节经文真正的主角不是保罗,是"罪"。注意保罗的语法:罪抓住机会,罪发动,罪引诱,罪杀人。它被写成一个有意图、有战术、会埋伏的角色。它不是一团模糊的软弱,是一个寄生者——它自己造不出任何东西,只能挪用。它挪用 神的诫命,挪用你的良知,甚至挪用你想做好人的愿望。
而"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"这句话,透露出它的另一面:它需要宿主才能活。它不是与 神平起平坐的力量,它是个靠偷生存的东西。这让人松一口气,也让人警醒:它活不过基督的身体,但只要你还在肉身里,它就还在找机会。
背景
保罗大约在主后五十七年写这封信,人在哥林多,信寄往罗马。罗马教会的处境很微妙:几年前犹太人曾被皇帝逐出罗马,外邦信徒独自撑起了聚会;等犹太信徒陆续回来,两边对律法的看法并不一致。有人觉得摩西律法仍然捆绑人,有人觉得干脆丢掉。
保罗第一节说"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",他是在对懂行的人讲话。而他挑出的例子——"不可起贪心"——是十诫中唯一一条管不住的诫命:别的条文你可以从外面检查,这一条只在心里发生。保罗挑它,是故意的。它是那条把律法的刀锋从行为转向人心的命令,也正是在这条命令上,他发现自己无路可逃。
反思
在你的生命里,有哪一条"规矩"曾经不但没有拦住你,反而把你里面的欲望叫醒了?你当时是怎么解释这件事的?
如果人的根本问题不是缺知识而是"被卖给了罪",这会怎样改变你教导孩子、带小组、或者劝勉朋友的方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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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 Romans 7:8 的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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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兄姊妹在 Romans 7 的分享
来自读者与编辑团队对这段经文的领受、祷告与感恩。
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保罗说这话的时候,不是刚信主的新人,是写了六章恩典的使徒。他知道自己已经被称义,却还是在立志与行出之间来回挣扎。他没有假装自己已经毕业了。
你注意到了吗,他喊的不是“我该怎么办”,而是“谁能救我”。挣扎到尽头,人才会从方法转向一位救主。若还在想“我再努力一点就好了”,其实离真正的释放还有一段路。
很多人害怕承认自己里面还有这样的苦。怕一说出口,别人就说你信心不够。但保罗把它写进了圣经,让你知道,诚实地哀叹不是退步,那是一扇门。
这节的下一句紧接着就来了:“感谢 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”从呻吟到感谢,中间没有隔很久。
今天你心里那句说不出口的“我真是苦啊”,可以直接说给祂听。祂不嫌弃,祂就是答案本身。
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?”
保罗讲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道理:法律只管活人。一个人死了,欠的债、判的刑、立的约,都到此为止,法庭再也传唤不了他。
奇妙的是,他要用这个常识说一件属灵的事。你心里那张一直在控告你的清单,那个每天早晨醒来就开始数算你失败的声音,它之所以还能管着你,是因为它以为你还活在旧的身份里。可是你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。那个旧的你,已经死了。律法再拿着案卷来找,找不到被告了。
我常见到一种基督徒,信了主许多年,仍旧活得像一个缓刑期的犯人,小心翼翼,生怕哪天恩典被撤回。你是不是也这样?
你要问自己一个很实在的问题:我现在是在谁的管辖之下?是那位已经宣告我无罪的主,还是我自己心里那个从不肯闭嘴的法官?
律法管人,是在活着的时候。而你,已经向它死了。
保罗说:“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;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”
这句话最扎心的地方,不是他承认自己失败,而是他承认自己想要做好。立志的那份心是真的。你半夜决定明天要温柔待人,是真心的;你在祷告里流泪说不再回到那个老毛病,也是真心的。可是天一亮,那个熟悉的自己又回来了。
很多人以为属灵的挣扎是不想好。其实最深的痛苦是想好却做不到。保罗不是在为自己找借口,他是在做一个诚实的诊断:问题不在于我不够努力,而在于我这个人本身需要被拯救,不是被修理。
如果你今天又一次对自己失望,请不要急着下结论说自己没有信心。你的挣扎恰恰证明里面有一个新的生命在抗议。保罗没有停在第18节,他往下喊:“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”然后他说:“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”
你的出路从来不是更强的意志,是一位救主。
谢谢祢,把保罗这句话留在圣经里:「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。」原来那位写下大半新约书信的人,也曾这样挣扎。我不必再假装自己已经得胜,也不必因着一次次跌倒就断定祢已经放弃我。
谢谢祢让我看见自己的软弱,却没有借此定我的罪,反而用这份看见把我推向基督。今天早上我又一次说了不该说的话,心里懊悔;可祢没有把我关在门外,仍旧让我来到祢面前坦白。
谢谢祢给我诚实,让我能承认「我做不到」,也谢谢祢在我做不到的地方,从不撇下我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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