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福音 4:21
经文
撒玛利亚妇人把话题从她的五个丈夫,转向了一座山: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,你们却说该在耶路撒冷。这是一个争了几百年的旧题目,也可能是一个想把谈话从自己身上挪开的动作。耶稣没有躲开,也没有顺着她的方向走下去。他说:「妇人,你当信我。时候将到,你们拜父,也不在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。」他先要她信他这个人,然后才告诉她:你所争的那两个地点,都要过去。基利心山要过去,圣殿也要过去。将要来的,不是第三个地点。
核心
我们总以为敬拜的根本问题是「在哪里」。地点让人安心,因为地点可以守住、可以继承、可以证明我们这一边才是对的。耶稣把这块地基抽走了。他没有说你们的山错了、我们的殿对了,他说两处都不再是答案。注意他先说的那句:「你当信我。」敬拜的中心从一个坐标转到一位位格,从石头转到了站在井旁、又渴又累的这个人身上。 神不是被安置在某处等人去朝见的存在,他是父,而父所要的是儿女,不是朝圣者。这句话里有一种让人不安的空旷:如果圣地都要过去,我还能抓住什么?耶稣的回答是:抓住我。也只能抓住我。
主线
从亚伯拉罕筑坛,到西奈山的云,到会幕,到所罗门的殿, 神一直在用地点教导他的子民:我要住在你们中间。地点不是错的,地点是预备。只是每一处圣地最终都指向一个更深的渴望:不是人上到 神那里,而是 神下到人这里。耶稣说这话时,他自己正坐在雅各井旁,身体困乏,口中干渴。约翰在全书开头就说过,道成了肉身,支搭帐棚住在我们中间。殿的意义没有被废掉,它被挪到了一个人的身上。所以「时候将到」不是一个宗教改革的时间表,而是一个人已经来了的宣告。山与殿不是被否定,是被成全;它们像指路的手指,手指不再重要,因为被指的那一位已经坐在你面前要水喝。
镜子
我们也有自己的山。可能是一间教会的某种唱诗方式,可能是「我家三代都在这里聚会」,可能是你对某一类讲道的偏好,甚至是你晨读的那张椅子和那杯茶。这些东西本身不坏,它们像水罐一样承载过真实的相遇。危险在于,我们开始用它们来确认自己站对了队,并借着讨论「哪一边才对」,躲开那个更靠近的问题:你自己怎么样?留意这位妇人谈起敬拜地点的时机,就在耶稣提到她的丈夫之后。神学辩论有时是最体面的逃跑路线。今天请做一件小事:安静坐下,把你最不愿意在 神面前摊开的那一件事,用一句话写在纸上,然后对他说出来,十分钟内完成,不必解释,不必辩护。
问题
如果敬拜不在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,那么聚会、圣堂、主日,还有意义吗?把这个问题太快地答成「 神无处不在,所以哪里都一样」,其实是廉价的。耶稣下一句立刻说:「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。」他刚刚拆掉地点的绝对性,又马上肯定了历史的具体性。 神从不抽象行事,他拣选了一个民族、一段历史、一座城、一个木匠的身体。所以答案不是「地点无所谓」,而是「地点已经换成了一位」。我们仍然需要聚集,需要有形的饼与杯,因为我们是有身体的人。只是那些东西不再是我们站立的根基,而是我们在根基上留下的脚印。这中间的张力,耶稣没有替我们消解。
主角
耶稣在这里的样子值得长久端详。他累了,渴了,中午坐在井边,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开口讨水,这是他主动让自己处于需要的一方。他知道她的全部过去,却没有用来羞辱她;他点破了,然后继续往前走。当她抛出一个几百年的争论,他没有嘲笑这是转移话题,也没有被牵进去辩论。他只说:「妇人,你当信我。」这称呼在中文里听着有些生硬,其实是当时尊重的说法。他在给她尊严,也在给她一个无处可躲的邀请。这位主角的奇特之处在于:他既是提问者又是答案,既在求水又在赐水。他从不急,却也从不放她走。
背景
这是公元一世纪三十年代,耶稣从犹太北上加利利,路线经过撒玛利亚。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彼此视为异端:撒玛利亚人只接受摩西五经,在基利心山上建过自己的殿,那座殿在主前一百多年被犹太人的军队烧毁,伤口一直没有愈合。妇人指着的「这山」,脚下就能看见。午正时分打水,通常意味着避开众人的时辰;一个经历过五段婚姻、如今同居的女人,在小城里没有什么能藏得住。一个犹太拉比在公开场合与这样的女人单独说话,触犯了族群、性别、道德三重禁忌。耶稣正是在这三重禁忌之上,第一次说出了敬拜的新时代。
反思
你心里那座「山」是什么?如果有一天它被拿走,你还认得那位站在井旁的主吗?
耶稣说「你当信我」,然后才谈敬拜。在你的属灵生活里,这个次序有没有被颠倒过来?
深入研读John
精选书籍,帮助你更深入了解这卷圣经书卷。
Faith.network earns a small commission on Kobo purchases made through these links, at no extra cost to you. It helps keep the studies free.
关于 John 4:21 的常见问题
关于这段经文最常见问题的简要解答。
约翰福音 4:21 是什么意思?
约翰福音 4:21 讲的是什么?
约翰福音 4:21 的历史背景是什么?
约翰福音 4:21 教导我们神有怎样的性情?
约翰福音 4:21 在今日为何仍有意义?
弟兄姊妹在 John 4 的分享
来自读者与编辑团队对这段经文的领受、祷告与感恩。
那位大臣求的是「下去」,他要耶稣亲自走这二十多公里的路,到迦百农,站在床边,摸一摸孩子。他心里大概已经画好了得救的样子。
耶稣没有动身。只给了一句话:「回去吧,你的儿子活了!」
然后是最难的那一段:「那人信耶稣所说的话就回去了。」
回去的路不短,天色渐晚,他身边没有耶稣,手里没有凭据,只有一句听过的话。每走一步,怀里那句话都要重新被相信一次。直到第二天仆人迎上来,他一问时辰,正是耶稣说话的那一刻。
你是不是也在这样的路上?你求主亲自来,场面大一点,证据明显一点,祂却只给你一句圣经里的话,然后让你转身回家,去过那些没有神迹的日子。
信心常常不是在看见以后才开始,而是在还没看见的那条回家路上,一步一步走出来的。那一刻你并不知道,孩子的烧其实早就退了。
门徒从城里回来,手上提着买来的食物,心里挂念的是耶稣饿不饿。就在那时候,撒玛利亚妇人正带着一城的人往井边走来。门徒看见的是脚下的路,是一片还要等四个月才能收的麦田;耶稣看见的,是一群正朝祂走来的灵魂。
祂说:“你们岂不说『到收割的时候还有四个月』吗?我告诉你们,举目向田观看,庄稼已经熟了,可以收割了。”
“举目”两个字很扎心。不是叫你多做一点,而是叫你把头抬起来。我们常常低着头过日子,算着自己的进度,想着再过一阵子、等孩子大一点、等工作稳定了,再来关心身边的人。可是耶稣说,熟了,现在就熟了。
那个被全村看不起的妇人,一个下午就把全城带来了。她没有受过训练,只是把自己遇见的那一位说出来。
今天你身边,谁已经熟了,只是你一直没有抬头看?
约翰福音里有一句很扎心的插话:“因为耶稣自己作过见证说:‘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。’”
奇怪的是,这句话紧接在撒玛利亚那两天之后。那些被犹太人瞧不起的撒玛利亚人,听见就信了,还留祂住下,说:“现在我们信,不是因为你的话,是我们亲自听见了。”转过身来,主却回到自己长大的地方,那里的人认得祂的父母,记得祂做木匠的手,反倒难以相信祂是谁。
离得最近,未必看得最清。你我也常这样。天天读经的人,可能比刚信主的人更容易麻木;在教会里长大的孩子,有时反而最难被真正打动。熟悉是一种恩典,也是一种危险,因为熟悉会悄悄换掉惊奇。
今天你若翻开圣经,心里冒出一句“这段我早知道了”,不妨停一停。主愿不愿意在你熟得不能再熟的地方,重新让你惊讶一次?你还容得下祂给你的新亮光吗?
她来井边,是为了打水。走了那么远的路,选在正午最热的时辰,为的就是避开人。水罐子是她来的全部理由。
可是圣经记下一个细节:“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,往城里去。”
她把水罐子丢在井旁了。空的,一滴水也没打上来。可她跑回城里,去找那些她平日不愿碰见的人。
有些东西,遇见耶稣之后就拿不动了。不是你咬牙决定放下的,是它忽然变轻了,变得不再重要了。她还渴不渴?大概还渴。但那口渴已经不能支配她的脚了。
你手里是不是也攥着一个水罐子。你以为那是你活下去的理由,你每天为它奔走,为它算计,为它躲着人。
耶稣没有叫她放下。他只是跟她说话,说到她生命里最不敢提的地方,然后她自己就松手了。
留下的那个空罐子,后来谁去收回,圣经没有说。也许她再没想起来过。
以不同层次探索这段经文
初学者、神学研读,或不同的阅读篇幅?调整设置,生成属于你的版本。
在研经工具中打开